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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参加体检,否则不能参加体检。另交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体检医院收取的体检费300元。 2.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 3.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4.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不得穿制服参加体检,女生不得穿连体衣裙参加体检,身体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 5.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单独行动;如有与体检无关的事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在其监督下进行。待体检结束,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提示:为加快招聘工作进度,建议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在参加体检前可自行准备好考察的相关材料。考生需调取个人(学籍)档案的,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股开具《调档函》。 泸州市古蔺县2016年7月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人员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名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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