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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州文化工作需求,拟招募数名辅助性岗位人员。 一、招聘条件 1、热爱群众文化事业;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熟练计算机操作;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男女不限; 6、无违纪、违法记录;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不在招募范围。 二、报名时间 2016年8月30日至9月8日 三、报名地点 黔西南州文化馆(兴义市观音路52号州文化馆内) 联系人:梁朝智;联系电话:13985390012。 四、政策保障及相关问题 1、凡招募的辅助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劳动合同自动终止。一年期满后如需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2、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招募的辅助性岗位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每月给予1600元食宿及差旅补助费。试用期满正式聘用的,由单位负责交纳社会保险费用,每月给予2000元食宿及差旅补助费。 3、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4、笔试、计算机操作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后择优聘用。拟聘人员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特此公告。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文化馆 201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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