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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松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男性见习大学生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热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 松阳籍常住户口,男性,身高165CM以上,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及人际沟通能力,能熟悉运用办公软件,取得经济类、管理类、 计算机类相关等级证书者优先考虑。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30日—9月9 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青云路208号501室),联系人:王燕,联系电话:8068633;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报名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 三、招聘办法 通过笔试面试确定录取人员,分数比例为5:5,满分100分。 四、录用及待遇 拟用人员经考察合格录取后,签订见习协议,实行12个月的见习期,工资待遇按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高校毕业生见习期训练基地有关规定。 松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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