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聘流管专管员公告 |
内容 | 狮山镇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局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男性流管专管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热情和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男性,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30周岁(含)以下; 4、佛山户籍,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 5、具有机动车驾驶证; 6、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单侧裸眼视力在4.8以上(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放宽至4.6,特殊专业人员矫正视力不少于5.0)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退伍兵放宽至1.65米)。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适当放宽: 1、全日制公安院校(含司法类警校)毕业生,户籍不限; 2、对计算机、法律、财会、中文类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3、佛山户籍退伍兵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 4、本区户籍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在职流管协管员、治安队员、交通协管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以上(工作经历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派出所或交警中队确认);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一)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少年收容教养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受过行政处分或者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四)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五)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流管专管员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流管专管员报考人员经过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和体检、政审合格的,择优聘用。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定于2016年9月1日至14日止(星期一至五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星期六、日或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地点: (1)狮山镇流管局,地址:狮山镇博爱路10号狮山镇政府西门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一楼,电话:86689577;86688170联系人:刘小姐,何先生; (2)罗村社会管理处流管服务中心,地址:罗村府前路1号(罗村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电话:86439865,叶先生。 2、报名提交材料: ⑴报考人员填写《狮山镇招聘流管专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⑵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相片2张(背面签名); ⑶身份证、户口簿(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⑷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驾驶证(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⑸已婚人员需要提供计生证明,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二)体能测试 根据相关招录管理的工作规定,体能测试合格标准为:男1000米跑,小于或等于4分30秒合格;凡体能测试合格者方能进入笔试,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参加笔试。 (三)笔试。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带上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达考试现场进行笔试,考试开始十五分钟后未到考场者视为放弃笔试。 (四)面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对考官提出的问题作出相应的回答。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40%,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总成绩达到65分以上的考生进入体检和政审。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和政审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执行。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择优录用,政审和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资格,并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确定聘用后,试用期为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的签定手续。 三、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相关事宜的解释权归属狮山镇流管局。 狮山镇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局 2016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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