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关于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益,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区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20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18至40周岁的公民(出生日期为1976年9月1日-1998年8月31日)。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纹身,肤表无异常,身高1.65米以上(含1.65米),矫正视力0.8以上(含0.8)。 6、退伍军人、有社会管理工作经验者和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者,在符合以上5项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6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00时 2、报名地点:玉溪市江川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楼办公室,咨询电话:8034543 3、报名要求: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报名者须携带正式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退役证、学历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复印件)、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证明(加盖印章)、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蓝底彩照3张。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四、聘用及待遇 1、报名后,由区城管执法局择优初步确定拟聘人员,初步确定拟聘人员自行到区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2、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 3、待遇:城市管理协管员待遇为1700元/月,年终享受绩效考核奖励。 4、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聘用人员名单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8011802 五、未尽事宜由玉溪市江川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玉溪市江川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6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