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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1. 各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根据招聘单位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委局研究并提出申请,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岗位取消的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通过资格审查后,于2016年9月13日17:00前到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办理减免费用的手续。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地址:开封市第五大街与职教路交叉口开封市技师学院1号楼4楼408房间,联系电话:0371-23669680。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一份;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但进行了网上报名的,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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