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广安市武胜县民政局2016年招考社区工作人员公告(一)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和武胜县第十届社区居委会拟换届选举、武胜府纪〔2016〕12号等法律和政策规定程序,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开、公平、公正选拔社区工作人员。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人员37人,面向武胜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中招考社区工作人员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略) 二、招考条件 (一)具有武胜县辖区城乡居民户籍(原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热爱社区工作,具有正常履行社区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9月6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6日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考办法和程序 本次报考工作采取自愿报名,先笔试后面试的办法,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2016年9月6日—9月16日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报考人员本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消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等)原件、户口薄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由他人代为报名的需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武胜县社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报名登记。逾期不再报名登记。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武胜县2016年公开招考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责任自负(详见附件1)。 (二)资格初审:2016年9月17日—9月18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在考核时进行,报名时只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工作人员就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如有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及录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概由本人负责。 (三)公布初审:2016年9月19日—9月25日在武胜县党建网、武胜县政府网公示(五个工作日)初审报考人员资格名单,无异议的由县社区工作人员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准考证。 (四)准考证发放:2016年10月13日-10月14日下午17:00前报名人员到武胜县社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民政局基层政权股)领取准考证。 (五)报考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收取笔试费50元/人,参加面试的人员收取面试费80元/人。体检费另行据实收取。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70%+面试成绩X30%。考试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保留2位小数)。 (一)笔试 1.开考比例: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人员的笔试开考比例(笔试报名人数与招考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此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招考人数;面向武胜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中招考社区工作人员的报考人员低于3:1比例的,按初审并公示无异议的报考人员资格名单全部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2016年10月1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涉及常用公文写作、《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四川省《信访条例》实施细则等职位所需知识。 4、笔试要求: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取得考试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5、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的认定:报考人员属于四川省扶贫移民局“六有”大数据平台的武胜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须于2016年9月17日前将武胜县建档立卡的证明材料的原件(详见附件2)交武胜县招考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真实的,不予认定。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的报考人员名单于2016年9月19日—9月25日在武胜县党建网、武胜县政府网公布。 6、笔试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于2016年10月17日前分别在武胜县党建网、武胜县政府网公布。 (二)面试 1、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人数录用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向武胜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中招考社区工作人员的报考人员达不到招考人数录用名额的2倍,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时间:2016年10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总分100分,重点考查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 4、面试评委从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监察局、人社局、县民政局及有关乡镇人员随机抽调组成。 5、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于2016年10月24日前在武胜县党建网、武胜县政府网公布。 (三)命题 笔试、面试由县招考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责成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各抽调一名人员赴高校,委托高校专业教师按照《招考公告》的范围命题各二至三套,并与高校签订《命题委托书兼命题保密协议书》。 (四)阅卷 阅卷人员由县招考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责确定阅卷人员,并在县纪委、县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进行阅卷。 五、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人员37人,面向武胜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中招考社区工作人员10人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如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的排名优先(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报考人员家庭属于四川省扶贫移民局“六有”大数据平台的武胜县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役士官、义务兵优先)。2016年10月27日在武胜县社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医院由县社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通知报考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考核和递补 2016年10月28日至10月31日,主要对拟定社区工作人员的学籍档案、原籍(公安出示的户口迁出注销证明)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凡是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凡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拟录人员,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可按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任人选(原则上每个新设社区录用人员中有一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并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至11月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拟录用乡(镇)社区职位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八、人员安排 通过报名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的人员,报经武胜县招考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补充到相关乡镇所属社区工作。拟任的社区工作人员在接通知后3天内,办理本人户口和组织关系到拟工作的社区,并报到上班。各相关乡镇按照有关规定,在今年第十届村(居)换届选举中依照法定程序,将拟任的社区工作人员纳入社区居委会班子。逾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名额可按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九、基本报酬与待遇 经招考并正式选举产生的社区工作人员,享受现有社区干部同等基本报酬与社会保险待遇。(见公告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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