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内,招聘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地勘水文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函〔2016〕530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16年度直接考核招聘地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四)》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应聘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16年度直接考核招聘地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四)》)。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