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四、体检 依据各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016年四川金堂县考核招聘基层教育专业人才7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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