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二、资格审查 16130033、16130037、16130039、16130046、16130047、16130048、16130050、16130051、16130054、16130058、16130078、16130086、16130088岗位递补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考生报名信息表》2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岗位)和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已参加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市以上相关部门提供的考试合格书面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于2016年9月6日7:30到长宁县政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即可参加体检。 宜宾市长宁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考试招聘人员递补资格审查/体检/考核等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