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四、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各招聘职位(职位代码)计划聘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3、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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