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考试考察。职位A,考试分为笔试(占50%)和面试(占50%);职位B,考试为面试(100%)。考试时带身份证、准考证。 职位A笔试时间定于9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和知识。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岗位适应性等。 职位B面试时间定于9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采取现场提问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基本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岗位适应性等。 考察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和遵守宪法法律情况。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岗位适应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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