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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察及公示 经体检合格者,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及管理方式 1.经考察及公示合格者,由户籍所在的公安局进行政审,审核通过后由四川省康定市国家税务局通知报到时间、地点,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康定市国家税务局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不予聘用; 2.经培训考察合格者,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甘孜州惠民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违反管理规定及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 3. 应聘者一旦被聘用,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四川省康定市国家税务局2016年甘孜州全州范围内招聘协税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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