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宿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公告 |
内容 | 根据《宿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对考生笔试成绩及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进行公布,现将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阶段的考生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016年9月5日(星期一)上午9:00—10:30,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308房间(太湖路260号)。 三、资格复审流程 (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复审。考生持所有应提供的相关证件和材料(具体见《简章》、《岗位简介表》等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各招聘单位依据《简章》、《岗位简介表》、《专业参考目录》等对考生提供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符合规定和资格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并在该考生《考生报名信息表》(单位、考生各留存一份)上签字确认,所有复印件材料由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处留存;对不能按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放弃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合格考生现场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凭招聘单位审核人员签字后的《考生报名信息表》缴费,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以及本简章、《岗位简介表》等要求的其他所有证件和材料原件复印件。 同时,考生须提交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原则上应与报名时上传照片一致)3张。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2016年9月7日; (二)面试地点:宿迁卫校; (三)具体面试相关要求请看面试通知书。 咨询电话:0527-84389315。 附件:宿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 宿迁市卫生计生委 2016年9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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