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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条件: 1.原则上面向龙泉驿区户籍; 2.年龄在20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6年9月5日以前,1986年9月5日以后出生); 3.男性身高1.65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5米及以上; 4.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无纹身; 5.政治合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6.身体健康,能够承受相关工作强度; 7.服从工作安排,服从用工单位分配; 8.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复退军人在原部队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本次招聘岗位等工作的。 2016年成都市龙泉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编制外聘用制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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