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2、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3、考察工作由安顺学院2016年博士及紧缺急需硕士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具体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实施。 4、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5、考察组在考察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生现实表现证明材料由其所读高校院系党委、原工作单位、村(居、社区)委员会出具考察意见;考生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证明材料由考生家庭主要成员所在单位、所在地村(居)委会和当地派出所出具审查意见。 6、考察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由学校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服务期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发现考察对象存在第十二条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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