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黔西南州兴仁县巴铃镇人民政府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经巴铃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18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严格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工作地点 1.招聘人数:18人(一般临聘人员10名,见习生8名); 2.工作地点:兴仁县巴铃镇。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兴仁县户籍的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9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体貌端庄,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爱岗敬业; 5.熟悉公文处理、计算机操作者优先。 四、以下人员不予聘用 1.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现在职的公益性岗位人员; 6.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6年9月15日至9月16日。 3.报名地点:兴仁县巴铃镇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杨超;咨询电话:0859-6310009。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带二维码学历查询结果单(原件1份); 4.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已婚报考者须提供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证明需有乡镇(街道)计生部门负责人签名盖章(原件1份)。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填写《巴铃镇人民政府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六、考试 (一)考试形式和内容 考试形式:技能测试。 考试时间:2016年9月20日。 考试地点:巴铃镇人民政府。 考生必须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成绩计算 考生成绩即为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考官进行综合评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必须在巴铃镇工作人员的引领下,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类型 体检合格的人员,经考察合格后,确定为临聘人员,与镇政府签订《临聘合同》或《见习协议》。 1.考生总成绩排名前10名的确定为一般临聘人员,签订《临聘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总服务期最多不超过三年); 2.考生总成绩排名前11名后的按总成绩排名录取8名作为见习生(见习生要求必须为2015、2016年的毕业生,若不是此两年的毕业生,按总成绩排名名次顺延补足),见习生须签订《见习协议》,协议期限1年。 (二)聘用待遇及要求 1.聘用人员工资为每月2000元(包含保险、绩效); 2.被聘用者一经录用,不得同时在外兼职,否则,予以清退; 3.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或不能正常履行工作任务的,镇政府有权随时给予解聘。 九、未尽事宜,由镇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兴仁县巴铃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5日 附件:巴铃镇人民政府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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