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环境保护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对具备一定的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专业知识或具有环境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5、服从分配,适应艰苦条件下工作,满足经常加班需求,适合男性报考。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本市户籍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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