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詩 |
释义 | 詩 CJK - 8A69 ※汉语字典※ ◆詩shī ㄕˉ ◇ 见“诗”。 笔画数:13,部首:言,笔顺编号:4111251121124 ※康熙字典※ 【酉集上】【言字部】 詩 ·康熙筆画:13 ·部外筆画:6 解釋:〔古文〕 【唐韻】書之切【集韻】【韻會】【正韻】申之切, 始平聲。【說文】志也。【釋名】之也,志之所之也。【書·舜典】詩言志。【傳】心之所之謂之志。心有所之,必形于言,故曰詩言志。【詩·國風·關雎序】在心爲志,發言爲詩。【前漢·藝文志】誦其言,謂之詩。【舊唐書·經籍志】詩以紀興衰誦歡。 又六詩。【周禮·春官·大師】敎六詩。【疏】按詩上下惟有風雅頌是詩之名也。三者之中有比賦興,故總謂之六詩。【鄭康成·六藝論】詩,絃歌諷諭之聲也。朱子曰:風雅頌,聲樂部分之名。賦比興,則所以制作風雅頌之體也。 又樂章也。【荀子·勸學篇】詩者,中聲之所止也。【註】詩謂樂章,所以節聲音,至乎中而止,不使流淫也。 又【類篇】承也,持也。【禮·內則】國君世子生三日,卜士負之,吉者宿齊,朝服寢門外,詩負之。【註】詩之言承也。【疏】《詩含神霧》云:詩者,持也。以手維持,則承奉之義,謂以手承下而抱負之。 又姓。【後漢·南蠻傳】詩索,交阯朱?人。 又【字彙補】讀作誅。【荀子·王制篇】修憲令,審詩商。【註】詩商,當爲誅賞。【樂論篇】作審誅賞。 ※说文解字※ 【卷三】【言部】 詩 解釋:志也。从言寺聲。訨,古文詩省。書之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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