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旁系三代亲属能结婚吗?法律规定不能结婚的条件是哪些
我们都知道,近亲之间是不能进行结婚的,因为通过遗传基因研究发展的证明,近亲结婚容易把双方生理上的缺陷遗传给后代,并且造成下一代健康上的问题,那么旁系三代亲属能结婚吗,法律规定不能结婚的条件是哪些?
旁系三代亲属能结婚吗,法律规定不能结婚的条件是哪些?
算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不能结婚的。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婚姻法除禁止直系血亲、同胞兄弟姊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姊妹结婚外,对其他五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的问题,作了从习惯的规定。1980年婚姻法除保留禁止直系血亲结婚的规定外,又明确规定禁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此次修订婚姻法对于禁止血亲结婚的范围没有改动。
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
第一、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第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 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