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学质量评估考核方案


    实施方案的应用很广泛,适用范围广,从适用的主体来看,既可以是各级的党政机关,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和各种社会团体。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学校教学质量评估考核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学校教学质量评估考核方案1
    一、评估的主要原则
    1.坚持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力求建立既体现技校教育教学规律,又有利于师生平等交流的简便易行、客观有效的评估形式。
    2.坚持学生评估、教师自评、同行评估、学校教学督导组评估相结合,实行以学生评估为主,其他评估为辅,教学主管部门核定评估结果的运作方式。
    3.坚持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将定性指标要素转换成直截了当的用语,通过设等赋分把应答式定性阐述的等次结果转化为相应的分数,实现评估结果的量化。
    4.坚持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与教学质量优秀奖评定相结合,以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为主要依据实施教学绩效奖励,探索建立精品课程评估机制。
    二、评估对象
    1、 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对象是南华技校全体教师开设的所有课程;
    2、每学期教务科结合工作要点,划定参加课堂评估的学生课程范围。
    三、评估的指标体系
    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以该门课程的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作为评估客体,学生和教师(含本人、同行和督导组)作为评估主体,针对不同评估主客体的性质特征,分别制订不同的评估指标体系(详见附件)。
    四、评估内容
    教学评估以课堂教学活动为主,主要指标如下。
    教学目的合理并得到贯彻。符合专业的社会需要;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特点;知识教学、发展智力培养能力、促进技能培养能力、德育教育目的有机统一。教学内容正确。科学性、思想性结合;由浅入深,深入浅出,有系统性;突出重点、难点和关键。教学方法恰当。把握教学方法体系,灵活应用;注意教会学生学习,启发式教学,研究性、探究性教学;采用新的教学技术,提高教学效率。
    教学环节组织严密。根据课程的类型合理安排课的结构;根据课堂教学情况灵活调控、处理偶发事件、维护课堂纪律;按时上下课。语言清晰。表达简练、准确;用自然大方的姿态、动作、表情、服饰等非语言手段提高表达水平,有感染力;板书工整有条理。
    教学积极性高。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作用结合;教师备课、上课、布置和批改作业、个别辅导、考试考查认真负责、切合实际,教得轻松,学生乐学、好学、学得愉快,学习质量高,课堂气氛紧张和谐。
    五、评估的实施办法
    1.每学期开学第9-10周,教务科对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以班级为单位发放学生课堂评估表,对所开设课程进行评估。
    2.学生评估表按甲、乙、丙、丁分别对应100、80、60、60分以下的标准,转换成分值,乘以相应的权重(详见评估指标体系)取平均,即得到该门课程的评估得分(四舍五入取整)。开学第12周,教务科汇总学生评估得分结果,并将学生评估的结果和意见书面反馈至各课任教师,同时并将优秀和不及格的课程反馈给各教研组和学校教学督导组。
    3.各教研组和学校教学督导组对学生评估为优秀和得分低于60分的课程,根据其教学进度自行组织同行和督导组成员进行评估打分,并于学期结束前汇总评估得分结果交教务科。
    4.学校教学督导组除进行以上评估外,每学期还仍继续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听课和抽查,填写督导组听课评估表,该结果连同学生评教一起作为学校核定课程教学质量评估结果和评定教学优秀奖的参考和补充。
    5.每学期末教务科组织学生班干部按照评议问卷的指标要素,召开一次学生评教座谈会,座谈会的评估结果作为核定课程优秀和不合格等级的修正参考依据之一。
    六、系部评估办法
    系部是负责监督,或随机、或有针对性地听某些教师的课,抽查作业、试卷等,主要任务是寻找优秀和发现问题。办法有三种:
    (1)教学督导组评估。系部组织老师、有关教学督导组,经常性深入课堂听课、抽查作业、试卷等,监督系部的教学工作。
    (2)教务科有关人员抽查听课。教务科领导在收集到学生的反馈意见后,也组织听课评估,以利对问题作出判断。
    (3)学校领导抽查听课。学校领导听课是一种制度,其意见是各部门、各系、各任课教师的工作指导。
    以上听课评估结果,也通过学校领导、教务科、教学督导组人员填写评估表交教务科。
    六、评估结果的核定与应用
    1.评估结果最终以等级形式记载,90分及以上为优秀,70-90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2.学生评估得分在60-90分的课程,以学生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不再进行修正和复核。
    3.学生评估得分为60分以下或优秀的课程,由教务科汇总督导组和同行评估得分,按5:3:2的权重对应学生、督导组和同行的评估结果,核定优秀或不合格课程。
    4.实施学生学习绩效加分,授课教师在指导学生参加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对应课程的各种技能比赛和社会实践活动取得成果的(含校外各级体育运动会组团组队的比赛),依据获奖的级别及取得的名次,给予该教师相应课程的评估加分(此加分需由任课教师申请,报教务科批准备案),依次按省级、市级、镇级和校级的一等奖对应5、4、3、2的分值加分,二等奖及以下奖项依次比照一等奖按每等降低0.3分后的分值加分。但该项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5.实施课程教学评估与日常教学情况挂钩,日常教学中出现较大教学事故的课程,该门课程的评估结果相应降低一等;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的,该门课程的评估结果相应降低二等。并取消该门课程任课教师参评教学质量优秀奖的资格。
    6.评估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教师本人,作为教学质量优秀奖和精品课程评定的主要依据。
    7.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为不合格的课程,要暂停任课教师该门课程的教学,限期整改,经考核达标的,准予试教;第二次评估仍为不合格,又无其他课程讲授的,将调离教学岗位另行安排工作,直至解聘。
    该方案从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教务科。
    学校教学质量评估考核方案2
    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评估体系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制度保障。建立由学校、教师、学生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估体系,实现对教学过程和效果的有效测评和监控,不仅有助于师生强化质量意识、提高教学管理效率,而且有利于推进我院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从而保证我院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为此,教务处特制定本方案。
    一、教学质量评估基本原则及指导思想
    教学质量评估的基本原则: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确定执行教学质量评估标准。
    评估指导思想:从强化教学质量监控入手,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推动教学管理、教学内容、改革,形成能充分地调动师生教和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的教学运行机制。
    二、教学质量评估的范围
    教学质量检测评估系统,主要包括以下三个系列:
    1、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系列:包括教师师德和教风检查、日常教学工作质量检查、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三个方面。
    2、学生学业质量测评系列:包括作业质量测评、考试质量测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测评、专业见习(实习)质量测评等。
    3、教学管理工作质量评估系列:包括教研室工作评估、系级教学管理工作评估、系级教学工作评估、校级(主要是教务处)教学管理水平评估等。
    三、教学质量评估的具体内容
    鉴于学生学业质量测评已有一套相对完整和严格的制度,故本方案侧重于对教师教学工作质量的评估,系级教学工作及教务处教学管理水平评估方案另行颁布。
    1、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
    (1)同行评议。由本教研室主任组织全教研室教师,在认真听课的基础上填写《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教师用表)》(见附件1),对被评教师教学质量情况进行评议打分,取其平均值作为同行评议分。
    (2)学生评议。由任课班学生采取无记名方式填写《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学生用表)》(见附件2),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议打分,取其平均值作为学生评议分。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一般在学期末由各系组织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学期总评分中,教师同行评议占40%,学生评议占60%。
    2、教师日常教学工作质量检查
    (1)教学常规自查。一般在期中进行。教师根据自己应履行的教学工作职责,对半学期的教学情况,包括课程计划的执行、上课出勤、教案、作业布置与批改、听课等进行自我检查,填写《教学常规教师自查表》(见附件3),各教学单位汇总后形成总结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2)系级教学常规督查。由各系组织教学督查员例行教学常规巡视检查,填写《教学督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每月由系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后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布。
    (3)教学巡视检查,由教学巡视员进行教学常规巡视检查,填写((教学巡视情况登记表》(见附件5),每月由教学巡视组对教学巡视情况进行汇总在适当范围内给予公布。
    (4)教学事故处理。由教务处根据各系和教学巡视员所报教师违规违纪情况予以审核,填写《教学事故和违规违纪情况登记表》(见附件6),报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5)召开学生座谈会。一般在期中阶段进行。由各系分别组织,教务处有关人员参加,听取学生对教师教学、教学管理、教学条件等方面的意见,填写《学生座谈会记录表》(见附件7)。各系根据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提出相应的处理办法,报教务处备案。
    (6)学生信息员反馈。由各系选派的教学信息员每月填写一份《教学信息员反馈表》(见附件8),直接送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再由教学质量管理科汇总后向有关教学单位反馈,各系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7)随机听课评课。校领导、教务处干部、教学巡视员等进行日常随机听课,填写《随机听课评议表》(见附件9),并及时向被听课教师提出反馈意见。
    3、教研室工作质量考评
    (1)教研活动。由各教研室安排每2-3周进行一次教学研究活动,可就教育教学理论、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等进行探讨。每次教研活动须填写《教学研究活动记录表》(见附件 10)。
    (2)听课活动。除了每位教师每学期必须完成规定的听课节数,填写统一印发的《教师听课记录本》之外,各教研室每学期应组织本室公开课或示范课1-2次,全室教师参与听课、评课,填写《公开课评课记录表》(见附件11 )。
    (3)教研室工作评估。每两年对全校教研室工作和成果进行一次评估,由各教研室填写《漳州师范学院教研室工作评估申请表》后,教务处组织专人根据《教研室工作评估表》(见附件12)进行审核评分,从中按一定比例评出全校先进教研室,予以公布表彰。
    4、系级教学状态评估
    (1)每学期末由教务处根据《系级教学管理工作考评表》(见附件13)的指标内容就各系的教学常规管理、教师教学工作及教学效果等进行考评。
    (2)系级教学工作评估。每四年对全校各系的教学管理水平进行一次综合评估,按照《系级教学工作评估表》(另行颁布)进行量化评分。
    四、教学质量评估的运行
    1、教学质量评估实行校、系、教研室三级管理体制,以校级管理为主导,系级管理为主体,教研室管理为基础。
    2、根据不同层级、类别教学评估在内容、条件、难度、周期等方面的区别,应合理安排各类评估的时序和频度。系级教学工作评估、专业办学水平评估等宜3-4年开展一次由教务处组织实施;课程建设评估、教研室工作评估等宜2年左右开展一次;教学常规检查、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系级教学管理工作考评应在每学期作例行安排。
    3、每学期初第1-2周统一布署,第1-18周教学运转调控,第9-15周检测评估,第15-17周总结交流。
    4、教师日常教学工作质量检查以期中教学检查为主,贯穿学期始终。教学常规督查、教学事故处理、学生信息员反馈、随机听课评课等在平时进行;教师教学常规自查、学生座谈会、教研室工作抽查、教学专项检查等在期中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系级教学管理工作考评等在学期末进行。
    5、毕业论文(设计)、教育实习(见习)、专业实践等教学环节的`质量情况将另行组织专项测评。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本方案的解释权归教务处。
    学校教学质量评估考核方案3
    教师是教学活动的主导。教师授课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教学效果,影响人才培养的质量。为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目的
    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教学工作质量提供依据;为科学地计发课酬提供依据;为有效地实施对课堂教学过程的监控提供依据;为有针对性地组织教师业务培训提供依据。
    二、评价对象
    承担教学任务的广东商学院在编专任教师(含双肩挑教师)均是评价对象。
    三、评价内容
    1、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对同时担任理论课教学和实验课教学的教师,或同一门课中既有理论课教学又有实验课教学的教师,应分别进行理论课评价与实验课评价,再以理论课计划课时和实验课计划课时占总计划课时的比重为权重计算受评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得分。该项评价于每学期结课前2周进行。
    2、教学、教改与研究成果评价。该项评价于每学年第2学期结课前1周进行。
    3、综合评价。由"课堂教学质量得分×0.75+教学、教改与教学研究成果得分×0.25"计算出受评教师教学工作综合得分。该项评价于次学年第1周进行。
    4、体育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内容另行规定。
    四、评价机构
    成立校教学质量评价办公室(简称评价办,设在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对全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进行指导与协调。教学院系部成立"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简称评价小组),对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进行组织和领导。由评价小组委派2-3人任评价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学生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评价前,校评价办要对评价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各教学院系要对学生认真进行评价前的动员与教育。
    五、评价程序
    1、学生填写评价问卷前,评价员应向学生解释各项评价指标的确切内涵,并要求学生认真、客观、公正地填写评价问卷。评价者应随机抽取有关受评教师的有效问卷不少于30份作为统计样本。有效问卷少于30份的,一般应重新进行评价。
    2、评价员收回学生问卷后,应当场用专用袋密封与签署评价员姓名。该单位教学秘书应于结课前1周将密封好的问卷交校评价办。
    3、评价问卷由校评价办统一进行计算机处理,计算出每位受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单项分和总分。再以教学院系部为单位,按总分高低顺序(若得分相同,开新课、新开课优先)填写"广东商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得分统计表",次学年第1周返各教学院系部公布。
    4、受评教师于每学年第2学期结课前1周填写"教师教学、教改与研究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评价小组对其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按"广东商学院教师教学、教改与研究成果评价计分表"(见附件4)的要求打分,再按得分高低顺序填写"广东商学院教师教学、教改与研究成果评价得分统计表"(见附件5)。该表应在本单位的范围内公示。
    5、评价小组根据两学期的课堂教学质量得分和教学、教改与研究成果评分计算受评教师综合得分。综合得分=该学年度课堂教学质量平均得分×0.75+教学、教改与研究成果得分×0.25。再按综合评分的高低顺序填写"广东商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得分统计表"与按预定比例提出本单位教学优秀奖候选人(所提候选人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最低科研工作量),并公示。如无异议,由该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加盖公章报教务处。受评教师对评价结果如有异议,可向本单位评价小组投诉。若不服评价小组裁决,可向校评价办投诉。
    六、评价结果使用
    1、赋予课堂教学质量得分适当的权重计算教师课酬。
    2、以综合评分为根据评定各级教学优秀奖。
    3、课堂教学质量评分低于60分者,由教务处亮红牌,暂停其上课资格一个学期,一学期后由教务处组织专家重新确认其上课资格;被亮红牌后一年内,不予受理其晋升职称的申请,不得评选任何先进;课堂教学质量评分低于75分者,由教务处亮黄牌,院系部主管教学的负责人找其谈话,次学期的授课时数应限制在每周6学时以内;课堂教学质量评分高于(含)90分者,每学期由教务处在全校范围内通报表扬,各教学院系部及时总结其经验并加以推广。
    学校教学质量评估考核方案4
    为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规范和完善教学质量考核体系,现根据__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意见》(__教人〔20__〕4号)和《__工程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暂行)》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和考核对象
    1、通过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形成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调动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增加教学投入、改进教学方法、加强教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质量意识。
    2、所有承担本院归属课程的本科生教学任务(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课、综合实验、实习实训课、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各教学环节)的教师都必须参加考核,外聘教师参照执行。
    二、考核原则
    1、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力求简单易行,适合现阶段校情、院情。
    2、坚持科学、客观的原则,考核过程强调以客观事实为依据,采用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综合考核方法。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核过程实行“三公开”,即公开考核标准、公开考核方法、公开考核结果。
    4、坚持正面激励和引导为主,促进教师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5、坚持分类考核的原则,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实验实践课、体育课等不同类型教师应制订相应的考核标准。
    三、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
    1、教学质量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和教学水平(以下简称“教学效果”,满分100分)、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含“质量工程”,下同)、日常教学规范等三个方面。
    2、教学效果考核重点评价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和教学水平,主要采用学生评价(学生测评,下同)、教学单位评价(以下简称“单位评价”)等方式进行。其中,学生评价、单位评价分别占50%,即:
    教学效果评分=学生测评分×50%+单位评价分×50%
    (1)学生评价。学生评价由学生所在学院于每学期期末组织实施,主要从师德师风、教学内容、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总分100分,具体测评内容见附件1)。两学期均有学生测评分的,其评价结果以两学期平均值计算,只有一个学期学生测评分的,以该学期测评为据。学生评价结果由教务处提供。
    (2)单位评价。单位评价主要包括同行评价(满分100分,占50%)、领导评价(满分100分,占50%)。同行评价由本系、教研室老师依据同行听课等进行评价,重点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与实践能力、教学组织及完成、课堂教学、教学效果等情况;领导评价由单位领导、教学委员会委员、督导组负责人、教学秘书、系、教研室、实验中心主任等,依据领导听课、督导听课等进行评价,重点评价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建设、教书育人、在教学课程组、教学团队中作用发挥情况、教学效果等情况(具体测评内容见附件1)。单位评价由各教学单位组织,每学年组织一次。
    3、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项目主要是评价教师项目承担和完成情况(含指导学生参加学科和技能竞赛等)(具体加分项目见附件2)。
    4、日常教学规范主要由校、院二级管理部门、教学督导组等根据日常教学检查结果(由日常检查与听课、校长信箱、处长信箱、教学信息员、教学督导员等渠道所反映的属实情况),对本年度所有授课教师的日常教学规范进行评价,对达不到学校规范要求的(含教学事故)进行相应减分(具体减分项目见附件2)。日常教学规范减分由各教学单位汇总进行。
    5、根据教师教学效果分、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加分和日常教学规范减分等形成最终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总分,即:
    评价总分=教学效果分+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加分+日常教学规范减分
    6、教学考核每学年考核一次,考核周期为本教学年度。
    四、考核程序
    1、每学期期初,教务处、各教学单位对学生评价、单位评价、日常教学检查、专家评价等工作进行安排。
    2、学校教务处、学院组织对本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评分。
    3、各单位汇总学生测评、单位评价等基本数据,并按上述考核方法形成教学质量评分初步结果。
    4、评价结果由各教学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处理公示意见,并形成建议考核结果,于7月中旬前报教务处。
    5、教务处汇总全校考核结果,按本办法进行复核,报学校考核领导组审核批准、公示。
    6、公示、申诉处理。公示期内,教务处会同人事处、相关教学单位处理公示及相关申诉意见。
    7、教务处形成最终考核结果,报学校考核领导组批准后上报教育厅,并反馈到各教学单位、学校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备案。
    五、考核结果及应用
    1、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分数按从高到低排序,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25%(含第25%名次,以四舍五入计,下同),合格和不合格比例不得低于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15%。优秀等次的考核总分必须大于或等于85分,良好等次的考核总分必须大于或等于75分,合格等次的考核总分必须大于或等于60分,考核总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评价学年度获得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主持人直接定为优秀。
    2、教学工作量满额的教师方有资格参加优秀、良好等次的评定。新引进教师进校第一年、学校计划内进修教师进修期间工作量不满额的,可直接定为合格,因不接受教学任务等个人原因造成的工作量不满可直接定为不合格。评价学年度有教学事故的,依据教学事故等级直接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3、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暂停其原任课程的讲授资格,限期提高业务能力,经重新考核通过后,方可重新认定原任课程的讲授资格。连续两次不合格的教师,教学单位应将其调离教学岗位,或停止其承担该教学任务至少一年,一年后试讲,考核通过后方能重新上课。
    4、考核结果与课酬挂钩。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划分为若干等级付酬。优秀等次的前20%名次的,课酬系数为1.5,余下80%优秀等次的系数为1.2;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各等次课酬系数分别为1.1、1.0和0.5。
    5、教学质量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其年度考核、评优、职称评聘、项目评选等方面的重要依据。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良好等次的,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个人项目申请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不得申请集体项目。
    6、考核结果与单位教学工作考核挂钩。对单位年度教学工作考核优秀或较差的单位,其优秀等次比例适当增加或减少。
    六、考核组织和领导
    1、艺术学院成立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领导组,在学校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对学院的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考核。
    2、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办公室),具体协调学院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
    七、其他
    1、学院考核领导组加强对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2、本办法由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教学质量评估考核方案5
    一、总体要求
    1、每位教师必需在开学后一周内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教育教学具体实际,制订出学期班级工作和教学进度计划。
    2、在期初、期中及期末对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价。
    3、汇总学生、教师、管理人员等对教育质量的意见,经过调查研究找出原因及时反馈给有关当事人。逐步实行教考分离(流水阅卷)。
    4、期末每位教师必需根据自己的教育教学情况进行自评,写出学期工作小结。
    5、分管领导对每位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作出评价。每学期至少面谈一次。
    二、教学质量评价的要求。
    1、树立科学的教学质量观我校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要坚持以人为本的质量观、要坚持全面的质量观、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质量观和要坚持均衡发展的质量观等科学的教学质量观。
    2、基础教育的教学质量应该是全面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那就是严格按照国家教学计划、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及教材的要求安排课程和课时,进行教学和辅导,切实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而不是考什么教什么,考什么学什么,不考不教,不考不学的实用主义的应付考试的所谓教学。这种教学质量是逐步的有阶段性的,是适应学生年龄特征和身心健康成长的需要的,而不是为了片面追求升学率,无止境的无限度的扩大教学领域或教学内容,不是为了谋取高分,超前地学习学生不堪重负的学习内容,不是为了提高学习成绩,侵占学生所有活动时间,甚至加班加点,无止境地补课,轻视德育和体育,让学生失去愉快而美好的童年。
    3、提高小学教学质量主要依靠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改进课堂教学形式和方法来实现。课堂教学是目前我国小学实现教学计划、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的目标和要求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主渠道。它有利于经济有效地大面积地培养人才,有利于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4、学校领导应该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上多下些功夫,加强教学研究和探讨,改进教学形式和方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充分挖掘学生的潜力,加强课堂检测和反馈,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因材施教,有的放矢,精讲多练,注重实效。
    三、建立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1、校长要以主要精力抓教学工作。校长是学校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教学质量负全责。校长要深入教学管理、深入教学改革、深入课堂教学,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当家人,做学校教学改革工作的领路人,做学校课堂教学质量的发言人。校长要负责健全学校教学管理系统,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创新学校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干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使之发挥最大的工作效能。
    2、教学管理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要求,充分发挥教学管理者的作用。加强自身专业理论学习,深入学校教学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抓好过程管理,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做到思想端正、工作科学规范,使学校教学质量显著提高。校长和教学管理人员要坚持每周至少听一次对本校教师、特别是年青教师的课,及时了解教学工作情况,校长和教学管理人员要带头上研究课或示范课(每学期至少一次),并认真作好相关记录。
    3、以教学评价为手段,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1)开展课堂教学评价工作,促进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核心,是落实素质教育要求的主渠道,是实施课程改革的主阵地,处于重中之重的地位。学校要深入进行课堂教学评价工作,要以《中小学发展性课堂教学评价指导意见》为指导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我校要把开展课堂教学评价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通过课堂教学评价,使广大教师形成新课程下的教学理念和教学行为,提高每一节课的教学质量。
    (2)重视单元教学评价,强化教学过程管理。我要加强单元教学的管理,以单元教学质量检查的形式(月考),及时对教学质量实施监控。从管理及教和学多个方面,分析影响提高教学质量的因素,及时加强薄弱环节的工作。
    (3)做好阶段教学分析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提高质量的措施。教研组要定期召开小学教学质量分析会,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4)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制度,以科学的教学质量观评价教学。学校和教研组密切配合,通过教学视导、教学访谈、师生问卷等实地调查方式,师生教与学成果资料分析方式和学生学业成就水平测试等多种形式,对学校教学质量进行监控与评价。对教学工作存在问题的学校,学校和教研组对其进行全面分析,采取措施,帮助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