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故事2021汇总


    红色文化是在 革命战争年代,由中国共 产党人、先进分子和人民 群众共同创造并极具中 国特色的先进文化,。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红色故事五篇,方便大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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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色故事汇总1
    毛主席为谢大娘开“天窗”
    毛主席住的房间,原是房东谢大娘的住房。中央局住进来后,谢大娘主动把房间让给了毛泽东和贺子珍居住,自己住到了毛泽东住房的楼下房间。
    一天晌午,刚从外面回来的毛泽东看见房东谢大娘正坐在门口打鞋底,便上前亲切地问候说:“大娘,天这么冷,您怎么还在门口做针线活呀?”谢大娘连忙站了起来,不经意地回答道:“屋里太暗,门口亮堂些!”毛泽东随即走进房间察看,只见狭窄的房间虽说后墙上有一扇小窗户,但屋外的大樟树正巧遮住了光线,如果不点灯的话,即使是在白天也做不了针线活。
    看到这种情形,毛泽东心感内疚,立刻让总务厅的同志买来玻璃瓦,请来泥木工,将大娘房间一侧的楼板锯成一扇“平躺着”的“天窗”,然后将“天窗”上方的屋面换上了玻璃瓦,钉好了采光斗。谢大娘原来阴暗的房间,豁然明亮了起来。这件事,很快在叶坪、在瑞金传了开来。
    红色故事汇总2
    中共苏区中央局,全称为中国共产党苏维埃区域中央局,是中共中央派出的全国苏维埃区域党的最高领导机构。1931年1月15日在宁都县小布成立,委员有周恩来、项英、毛泽东、朱德,后增加任弼时、王稼祥、顾作霖、邓发等4人。中共中央指定项英、毛泽东、任弼时、王稼祥4人为常委,周恩来任书记,任弼时任组织部长,王稼祥任宣传部长,毛泽东分管军事。周恩来未到达苏区之前,1931年1月15日至1931年8月由项英任代理记,同年9月至12月毛泽东任代理书记。
    苏区中央局成立后,领导成员和机关大部分时间随红一方面军行动。1931年9月中央苏区红军第三次反“围剿”战争胜利结束后,苏区中央局便随红一方面军总部从兴国水头庄迁驻这幢房子,为固定的办公地点。楼上的几个房间,是毛泽东、朱德、任弼时、王稼祥等人的卧室兼办公室。1931年12月底周恩来从上海来到瑞金后,也住到了这幢房子的楼上。苏区中央局组织部、宣传部和中央局创办的《实话》、《党的建设》等刊物编辑部,也在这里办公。
    红色故事汇总3
    中共苏区中央局成立了“一苏大会”筹备处,由项英、任弼时负责,下设秘书股、会务股、宣传游艺股、保卫股等工作机构。
    妥善安排五六百名代表半个月的食宿,是件大事。大会筹备处专门成立了代表接待组,毛泽民负责,康克清、贺子珍、彭儒等参加。瑞金县委和县苏维埃政府给予了全力支持。叶坪、洋溪、黄埠头、合龙、沙洲坝等乡村群众,热情地腾出自己的住房,取下家中的门板,抱出家中的稻草,为代表们安床搭铺。大会所需粮食、蔬菜、肉类等食品,全部由叶坪附近区乡政府筹集供给。
    大会筹备处秘书股还为出席大会的所有代表印制了一枚精美的代表证章。
    红色故事汇总4
    1930年3月,中共中央就开始为“一苏大会”准备文件。同年5月召开的全国苏代会上,曾讨论并通过了《暂行土地法》、《苏维埃组织法》和《劳动法》。1930年9月12日召开的“中准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除再次通过上述文件外,还讨论通过了《中国工农兵会议(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苏维埃选举暂行条例》。上述这些文件,因“中准会”秘书长林育南被捕牺牲而未送达中央苏区。
    共产国际远东局对“一苏大会”文件起草工作颇为关注,并直接进行操作,代中共起草了《土地法》、《劳动法》、《经济政策》、《苏区组织法》和军事训令等5份文件草稿。1931年2月,共产国际远东局将这些文件草案交于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托周恩来、陈绍禹、任弼时、沈泽民、刘峻山等5人组成的苏区委员会,对文件进行讨论修改。文件定稿后,用密写药水抄在白色衬衫或书籍中,由中央地下交通人员专程送到瑞金,提交“一苏大会”讨论。
    “中准会”本来为“一苏大会”准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根本法(宪法)大纲草案》,后来又参照苏俄宪法起草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草案》。但是,这两个宪法文件,苏区中央局都未曾收到。1931年10月,苏区中央局连续两次电请中央尽快将《宪法大纲》寄来。11月5日,临时中央给苏区中央局发来第七号电报,郑重电告了由周恩来起草的宪法大纲17条原则要点。电报中说:“望提此原则要点在苏大会通过。全文即补送上。”
    苏区当时非常缺乏红色法律人才。毛泽东得知一位名叫梁柏台的红色法律专家从苏联回国来到了福建长汀,派刘伯坚专称去接他来瑞金,参与有关法律起草工作。“一苏大会”开幕后第5天,大会主席团组织了由毛泽东、任弼时、王稼祥等组成的宪法大纲起草委员会,根据临时中央来电原则,起草并在大会上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红色故事汇总5
    1931年2月20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有人曾提名由中共中央总书记向忠发担任这一职务,但遭到张闻天反对。王明在会上虽支持向忠发任主席,但又认为向忠发不在苏区,恐有不当。在讨论中大家一致认为:不论谁任主席,都必须具备两项条件:一要全国有威望,二要在苏区工作。按这两项基本条件,中央决策层对各苏区主要领导人逐个议论,根据张闻天的提议,终将目标落在毛泽东身上。苏维埃中央政府主席,非毛莫属,成为了大家的共识。最后,中共中央总书记向忠发表态同意张闻天意见,认为毛泽东可做主席。主席人选初步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呈报共产国际远东局审定,获得远东局认可、同意。
    中央政府(即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人选确定了,可是谁来当中央人民委员会主席?谁来当“两委”副主席?中央政治局都未曾明确。苏区中央局为此又电询中共临时中央。临时中央在1931年10月致电苏区中央局答复:“人民委员会主席一人决定毛泽东,副主席二人张国焘与江西省苏维埃政府主席。” 江西省苏维埃政府主席时为曾山。苏区中央局对此经认真研究后,又于1931年10月31日致电中共临时中央:“中央政府名单,我们提议项英为副主席,江西省政府主席曾山为土地部长。”中共临时中央接受了这个提议。这才有后来正式选举毛、项、张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