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吊车设备租赁合同5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个人吊车设备租赁合同,希望大家喜欢!
    
    个人吊车设备租赁合同1
    承租方:_________(简称甲方)
    出租方: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租用吊车,配合甲方吊装,具体内容磋商如下:
    一、施工机械名称及数量:_________型_________吨吊车,_________台。
    二、施工内容和地点:_________
    三、租赁时间暂定_________天,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四、财务结算
    1、计收费标准:_________元/台班,每天至少保证一个班,超出时间按国家标准,四小时之内为半个班,八小时之内为一个班。
    2、进出场费:_________元(汽车吊即路途台班_________个班)由甲方支付。
    3、严格执行任务单签收制度,甲方须根据合同每天认真签署任务单。签单人姓名4、付款方式:甲方在乙方机械进场前,支付_________元的预付款(进出厂费),车辆到达甲方场地预付_________天_________元的预付款,以后每_________天付一 次,预付款_________元。
    5、甲方必须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内付款,如逾期,乙方除按总费用的2‰每天计收违约金,还有停止吊装或终止合同的权利,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严禁超负荷起吊。乙方机械进场后,甲方须负责每天工作之余该吊车的保卫工作,以免发生机械意外,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机械损坏或丢失(包括车上零部件),甲方要负责赔偿。
    六、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指挥资质证书的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在吊装指挥中的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坚持做到“十不吊”,即: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吊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
    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七、乙方机组人员应加强机械的检修和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乙方机组人员应积极配合甲方,在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前提下,除发生故障不能起吊外,应服从甲方指挥人员的指挥。责任划分原则:吊钩以上事故乙方承担责任;吊钩以下事故甲方承担责任。
    八、乙方机组人员自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并且遵守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安排。如乙方机组人员故意懈怠,在有足够佐证材料证明下,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更高素质的吊车司机。
    九、施工现场的场地条件、吊装条件及工吊具均由甲方负责。如需夜间施工,甲方必须做好充足的照明工作。乙方机械进场后,如因上述问题不能起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在施工配合中如乙方机械发生故障,乙方应积极组织人员抢修。如甲方包月租用,每月需有2天维修、保养车辆的时间,不得扣除租赁费,维修时间超过2天,按实际超出时间扣除租金,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其它:
    1、乙方机组人员在甲方施工期间,住宿就餐等生活问题由_________方负责。
    2、乙方机组在施工期间所用燃油料,由_________方负责。
    3、乙方机械在行驶过程中所发生的过路、过桥费由_________方负责。
    4、乙方机械在行驶过程中所需的大型车辆超限证由甲方负责。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价款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磋商解决。本合同共打印四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月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月__日
    个人吊车设备租赁合同2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_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合同法中《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在双方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设备租赁达成共识,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
    一、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向甲方提供以下设备
    二、租赁期限
    1、启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交甲方使用之日起(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报停或停机
    〈1〉除遇不可抗力因素,甲方不得无故报停,如遇春节休假,乙方在假期二十天内(含二十天)不计费用。
    〈2〉竣工停机甲方应于计划停机二十天前向乙方书面通知停机计划时间,并提前一周向乙方书面通知具体停机、拆机时间。停机后,不再记取租赁费,乙方应在条件成熟十日内完成拆机、清场、外运。
    三、租赁费用及结算
    1、租赁单价:本机租赁单价采用月包制,月租金为( 税金),按自然月计算。
    2、进出场费:机械安、拆进出场费为由乙方包干使用,其间不再计取其它费用。进出场费在交付检测报告后一周内付清。
    3、付款方法:甲乙双方应按月结算,甲方应于次月二十日前支付上月结算租金,其余款待塔吊拆除时付清。
    四、设备的运输及安装
    乙方负责设备的运输、安装、顶升,并向主管部门申请技术安全验收,甲方全力配合。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提供的设备应保证技术安全性能完好,设备附属装置,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满足甲方对机械设备的使用要求和国家验收标准,依据甲方要求如期完成设备的进出场,安装调试等工作。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设备的有关安装基础制作技术资料,并提供技术指导,协助甲方制作商砼基础。预埋件由乙方负责提供。
    〈3〉依据甲方要求提供足够合格的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满足甲方施工要求,并保证持证上岗。
    〈4〉乙方负责设备的使用,保养,润滑,保证设备连续24小时作业的能力,并承担设备在运输、安拆、顶升、保养过程中的一切人身、机械安全事故责任及损失。
    〈5〉乙方派驻现场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乙方人员打架、斗殴、酗酒等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如派驻现场人员严重失职或违章操作以及消极怠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派驻人员,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6〉设备每月三天维修保养时间,双方约定,日常性维护不能影响工地正常施工,确因乙方设备故障停机保养时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与甲方协商确定停机时间,乙方不得无故随意停机(突发事件除外)。
    〈7〉乙方派驻现场人员不得随意拿用,损坏甲方材料,工具,设备和其他现场设施,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和其它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8〉指挥工由甲方配备,应对绑扎牢固程度、有无滑脱、吊索具有无断裂可能,并对(吊钩以下的吊索具、物、料)的安全负责。
    〈9〉指挥工信号应准确无误,兼职的绑挂指挥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对司机视线盲区的吊装作业安全负责(乙方原因除外)。
    〈10〉乙方应将设备的安全作业,有关技术安全数据,使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向甲方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提供相关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安装资质证明文件,安装拆除方案,安装安全技术交底。〈11〉乙方负责为设备及操作人员办理保险。
    2、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指定的设备安装地点,应满足设备的安全作业要求及满足安装条件,拆塔时必须保证提供30T重量汽车吊的进出道路(包括地下室、车库面板)。
    〈2〉甲方负责制作设备安装基础,并承担制作费用,乙方应积极配合。基础制作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必须满足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的相关规定。保证设备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和安装拆卸的顺利进行,提供满足设备正常使用所需一次电源,一次电源箱距离设备中心不超过5米,电压确保在380V正负5%范围内。如因道路不畅影响安装、拆卸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设备退场后,所留在建筑现场的各种预埋件由甲方自行处理。
    〈3〉甲方在设备施工管理时,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指挥时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凡因指挥不当或甲方私自开机,在不符合塔吊运转条件的情况下强行命令塔吊司机作业所发生的人身机械事故及造成的一切损失,一概由甲方负责。
    〈4〉甲方应当妥善使用和保管乙方提供的所有租赁设备。因甲方使用和保管不善造成的租赁设备损毁、灭失的甲方应承担损害和赔偿责任。
    〈5〉为确保工程按时、按量的完成,甲方需负责安排乙方塔吊司机的食宿。
    〈6〉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并定额向乙方支付月包款项。
    〈7〉如果甲方需加节、扶墙,甲方应提前两天用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乙方,确定日期、时间,以免造成相互倭工或劳务纠纷。
    〈8〉甲方负责解决“民扰”和机械进出场占用道路事宜。
    〈9〉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负责乙方在设备安拆、升降过程中所需脚手架的.搭设及设备扶墙与主体连接所需的墙体内所有预埋件等,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10〉当现场超过两台(含两台)塔吊同时作业时,甲方负责提供实际可行的群塔作业方案及实施办法等,乙方协助配合。
    〈11〉工程完工后,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塔吊无法正常拆机离场,责任由甲方负责,在此期间租赁费按正常计算,直至乙方塔吊离场截止。因场地原因安装拆除时须使用50T及以上汽车吊作业时,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六、设备的现场使用
    1、机械租赁期间,甲方只享有设备的使用权,不得以任何形式抵押转卖给第三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设备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检查,配合参与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检查和创建活动期间,属于设备本身问题由乙方整改,其它由甲方整改。
    3、甲方约定的设备使用期限到期后,甲方如需继续使用,本合同将执行至甲方出具书面通知停机之日,设备月包费用不变。
    七、其它
    1、因甲方无“施工许可证”或其它相关手续不全,造成乙方设备无法申报,检测,导致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罚款由甲方负责,因乙方资质、上岗证等问题所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2、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时付款,双方协商未果,乙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租费不变。
    八、违约责任
    1、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任何一方发生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九、合同争议和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提出裁判申请。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吊车设备租赁合同3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甲方在 业基花苑商住楼工程项目向乙方租用起重机械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遵守、履行。
    一、 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用租金:
    本次租赁的设备为广西建工集团建筑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牛头牌系列,根据各种规格型号不同,工作臂长分别为:50 – 70 米,最大起重量: 6 –18 吨,臂端起重量: 1 – 3 吨,无附着独立自由高度分别为: 40 – 60 米,最大起升高度为: 176 – 280 米。
    二、 租赁期限及相关事宜:
    1、设备租赁期为设备安装调试完备,交付使用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甲方书面通知停止租赁并付清合同标明的设备在本工程所产生的费用及设备退场为止。
    2、甲方保证该设备在本工程租赁期不少于则按 12 个月支付租金,多于 12个月则按实际租期支付租金。租期尾数不足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即每月租金除以30天为日租金)。
    三、 租金、进退场费的结算及支付方式:
    1、月租金以人民币计算,包含操作司机工资,设备保养、维修、日常维护等费用,凭收据结算不含税。
    2、进退场费为人民币:起重机台。(含设备进场安装、报检、顶升、拆卸、运输等所需的费用)凭收据结算不含税。
    3、进退场费在设备进场安装自检、调试完备并能正常使用时,甲方在10日内一次性付款贰万伍仟元正,余款待该设备拆卸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4、月租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应按时办理好交付使用手续,租金按每月结算一次,以起租日至第二个月的今天为一个月,甲方于每月10前付给乙方上个月租金,以后每月以此类推。
    5、甲方可以现金、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任何一种方式支付设备的进退场费及租金,如使用任何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期票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上述款项,均视为拖欠租金行为。
    6、乙方收取进退场费及租金时,出具收款收据,如甲方要求乙方出具正式发票时,甲方需另外支付发票金额7。5%的税金。
    四、 甲方责任:
    1、必须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设备基础受力数据制作基础,并提供施工方案及基础验收报告给乙方办理安装报检。基础达到保养期后,通知乙方设备进场,安排安装的具体时间。
    2、负责工地现场道路畅通,确保设备进退场时的吊车、板车顺利出入。清除安装及拆卸现场的障碍,确保设备在安装、拆卸时50T汽车吊车有足够的作业空间。如因施工现场障碍原因造成设备不能正常安装、拆卸或解体,需要使用超过25T以上的吊车,则超出部分,需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在设备基础2米范围内,设置一个专用电箱,配备200A的漏电和闸刀开关,供电电线截面不少于25m㎡,负责设备的用电。
    4、负责配备设备吊钩以下的吊装用具、索具、对讲机等。加强项目对设备的管理工作,做好安全交底,并指定一名管理人员安排、监督设备班组工作。
    5、保证按约定日期,准时向乙方支付租金。并负责提供设备操作司机的食宿。
    6、保证设备的正常供电,特别是在设备运作及顶升过程中,如须停电要提前告知现场操作司机及工作人员。如在设备操作司机及现场工作人员未知情的情况下突然停电,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责任方负责。
    五、 乙方责任:
    1、负责办理设备的报装、报验、安检取证及设备进退场的运输、装拆、顶升调试等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2、在承租期内,乙方保证提供设备是符合国家有关设备质量及其标准的设备,并负相应的责任。
    3、每台设备负责配备2名操作司机,工资由乙方发放。如因操作不当而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及责任人承担。乙方司机必须坚持做好交接班记录及设备日常保养与安全装置检查维护等工作。
    4、乙方委派的设备操作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在不违反操作规程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和管理,保证按时、按量完成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派的吊装工作。对于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工作安排,且态度恶劣的操作司机,甲方有权随即将其清退出场,乙方要按照甲方意见及时更换操作司机。
    5、乙方设备维修人员应做到全天候24小时服务,如遇突发大故障,必须全力抢修。
    6、租赁期内乙方
    应按照“日常维护、强制保养、定期检测、视情修理”的原则,实施维修保养计划。每月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技术鉴定工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并承担其费用。
    六、 其它约定事项:
    1、合同签订后,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在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向另一方赔偿本合同所约定的租金和进退场费总额20%的违约金(不含税),还必须在七天内付清尚欠的租金及违约金。
    2、本合同标明的设备,所有权属乙方,甲方在按时支付租金的前提下只拥有设备的使用权,任何情况下,甲方无权转让、变卖、抵押、扣押及处置所租赁的设备。
    3、设备退场,如需对现场道路进行平整,回填或加固等,此项工作及所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4、若设备因质量原因,经相关检测部门检测,因验收不合格而不能使用时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给予甲方800元人民币的罚款。
    5、乙方操作司机必须按时上班,每天工作时间为16小时,如遇特殊情况必须配合甲方施工吊装,保证设备正常作业,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操作司机上班时间影响吊装时间每次超过30分钟(每月超过3次),即开始处罚乙方300元人民币/次。
    6、未经乙方授权,不能随意开启所租赁的设备,若甲方在未经乙方书面或口头同意,违规操作租赁设备,由此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7、若乙方无故或与其他借口停止设备使用,甲方有权更换租赁单位,由于更换租赁单位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在租赁期内,每月因故障停用累计超过36小时,扣减相应的租金。无论何种原因引起甲方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合同以外的其他责任。若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设备的损坏及安全事故,双方互免追究责任。
    9、租金原则上是连续计算,不因国家节假日而改变,也不因工程项目停顿而停止。因工程停工待料超过两个月以上,甲方可要求乙方协商解决报停或退场事宜。
    10、逾期付款,乙方有权停止设备的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甲方应在书面通知停止租赁日期10天内付清租赁款。在没有付清租赁款项的情况下,乙方保留不退场的权利,同时,租期继续延续,直至付清租赁款项为止。
    11、租赁期结束,如甲方付清所有租赁期内的费用,工程无障碍物能正常拆卸,乙方在接到甲方拆卸通知后,必须在15天内将设备拆除运走(特殊情况顺延),否则甲方有权安排专业人员拆卸,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2、甲方若在乙方设备拆除并运走后,仍拖欠租金,乙方保留继续追款的权利,并按所拖欠租金总额每日千分之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内容与本协议据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生效,合同有效期从签字之日起至甲方付清租赁款项设备拆离现场之日止。
    如果双方发生纠纷,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原告方可在单位所在地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吊车设备租赁合同4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吊车,为明确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 特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吊车类型及数量:
    吊车一辆;
    施工地点:
    使用时间:
    二、租赁金和付款方式
    租金: 元月;
    付款方式:
    三、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坚持实施吊车作业安全第一,高效工作的原则。
    2.吊装作业前,负责向乙方吊车司机进行交底。严禁乙方私自干超出作业 方案以外的工程,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野蛮作业,乙方吊车机组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吊车因操作失误造成的安全事故和安全工作由乙方负全责。
    3.严禁吊车驾驶员酒后操作吊车,严禁吊车工作人员参与赌博等不法行为,严禁违章作业,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出租期间内对出租吊车具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不得转让、转租、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由承担全部责任。
    2.按双方约定支付出租费用。
    3.杜绝故意损坏或伤害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的一切不良行为。
    4.起重工(具有合格操作证)、钢丝绳、枕木由乙方提供。
    5.甲方提供机组人员的住宿和就餐。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因施工情况特殊,乙方必须提供足够操作人员,乙方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全天侯待命,随时全力配合施工班组作业,不得怠惰。
    2.吊车使用期间,吊车施工所用的主燃油(柴油)由甲方提供,其它费用、油料一概由乙方负责。
    3.吊车操作人员必须服从工地领导的指挥,并遵守的有关规章制度。
    4.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运行正常,利用空闲时间保养设备。如果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提供其他设备,不能耽误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车性能表一份,操作人员证件复印件一份。
    六、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定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吊车设备租赁合同5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在平等、自愿前提下,本着配合、协作、互利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承租人(甲方)与出租人(乙方)的权利义务,保证租赁设备安全、有效地使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租用乙方塔吊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项目及附属工程的部分区域
    2、工程地址:
    二、租赁设备参数及费用:
    注:每台塔吊的月租金包括租金______元/月、塔司工资福利及保险费10000元/月、维修包干费1500元/月;进退场、安拆及检测费包括进场及安装费11000元/台次、拆除及退场费11000元/台次、地脚预埋节5000元/台次、检测费______元/台次。
    上述价格为不含税价,税率暂定8%,最终以当地税务文件为准计算含税造价,此税费由承租单位代开代缴,出租单位提供相关资料配合承租单位办理有关代扣代缴手续。
    三、租赁期间:
    出租方将租赁物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交给承租方使用之日起至承租方退租之日(通知乙方退场并停止使用之日)止,每台塔吊平均租赁时间约五个月。
    四、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租金计算方式:按月租赁费计算。自安检部门验收合格并由承租方书面通知出租方开始使用之日起计算租赁费,不足一个月部分,每台按:月租赁费÷30天×该月份
    实际天数计算。冬季停工期间不计算租赁费,约定冬季停工期为当年11月1日起至次年的3月31日止。
    租金计算标准:按元/(台·月)为单位计算,该租赁费标准包括租赁物主机及全部配置租赁费,地脚螺栓和标准节、非标节及附着的费用,及消耗油料、润滑油料费用和塔吊司机的工资及伙食费用。
    4.2租金总额:
    本合同租金总造价约31500元/台.月_台_5月_1.08(税率)=______元;
    本合同进场费、安拆及检测费为29000元/台次_台次_1.08(税率)=______元
    合同含税金额暂定为______元(大写:整)。
    4.3塔吊进退场及安拆费包括的工作内容为租赁物进场、安装、调试、检测验收、顶升、拆除、退场等全过程工作,此工作由出租方负责且费用全部包含在进退场费用当中,承租方不再发生任何费用。
    4.4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自租赁物安装并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租赁费,每月支付一次租赁费,当月的租赁费在次月的15日前支付至75%。租赁期结束后7天内结算完成,在之后的45天内支付至全部结算额的100%。在出租方提出付款申请时,必须向甲方提交代扣代缴税金所需的资料。
    4.5租赁物进、退场费支付:检测合格后,进场费及检测费与第一个月租赁费同期支付,退场费并入最后一个月租赁费同期支付。
    4.6租赁物进、退场时间、地点和费用
    4.6.1承租进场:承租方通知出租方之时起24小时内,出租方将租赁物运到承租方工地指定位置。自进场之日起三天内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且在建委验收备案交付使用。
    4.6.2退租退场:承租方通知出租方退租之时,出租方在4天内将租赁物运出承租方工地。
    4.7租赁物的维修
    租赁物的维修由出租方负责。租赁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排除时间不超过24小时,每月每台累计故障排除时间不超过48小时(含保养时间)。
    4.8租赁物的使用
    承租方在使用租赁物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因承租方违章指挥而造成的安全及机械事故由承租方承担责任。
    五、承租方、出租方责任及义务
    1、承租方责任及义务
    1.1保证现场租赁物安装及操作所需工作面,积极配合出租方解决出租方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员食宿问题,承租方无偿提供每台塔吊三人住宿床铺,床上用品及伙食费由出租方承担;
    1.2租赁物进场前提供工程现场平面布置图;
    1.3严格按出租方提供的基础资料进行基础施工,向出租方提供真实的基础施工资料;
    1.4对乙方编制的塔吊安拆、附着、顶升包括塔吊基础施工方案中涉及塔吊正常使用及现场配合部分进行审核。
    1.5负责对租赁物周围妨碍租赁物工作的电线、电缆防护工作;
    1.6提供租赁物须用的电源至塔吊专用箱(距离塔吊不超过30米);
    1.7负责提供满足现场施工要求的信号工;
    1.8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强迫操作人员违章作业,对于承租方违章指挥,出租方有权予以拒绝;
    1.9负责塔吊进场、退场工地以内通道畅通,提供进场、退场必要的工作面及安、拆条件;
    1.10由于出租方人员不能忠实履行合同义务,承租方有权随时要求出租方更换或增加操作人员,并不得给承租方造成损失。
    2、出租方责任及义务
    2.1提供新塔或近三年以内出厂的塔吊给承租方使用;提供钓钩以上部分的钢丝绳等索具(含维修及更换);
    2.2提供租赁物的机械性能和技术参数、资料并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要求;
    2.3熟悉施工现场,根据施工现场条件和甲方使用要求,编制塔吊安拆、附着、顶升及基础预埋施工方案,经乙方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为塔吊安拆、附着、顶升的顺利进行而采取措施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3负责租赁物安装,安装完毕后组织有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提供国家及赤峰市验收备案的各种资料给承包方存档;
    2.4出租方配备的操作人员均须持有上岗所需的有效证件,应具备内蒙古有关行业管理要求素质及丰富的操作经验,满足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需要,责任心强,听从承租方的合理指挥、安排、现场协调;杜绝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的出现,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每发现一次出租方自愿交纳罚款1000元/次,其中塔式起重机司机除具备操作证、身份证、暂住证、务工证外,还要有一人有电工操作证,以便于租赁物的故障维修,满足施工要求,以上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健康状况;
    2.5严禁塔式起重机司机将塔式起重机交给无证人操作,如果发现,出租方自愿向承租方交纳罚款20_元/次,并对由此造成的事故负全部责任;
    2.6出租方必须保证驻现场人员遵纪守法,遵守承租方现场的各种管理规定,出租方应为其人员提供必要的保险,并将其可以证明确已投保的证明文件提交承租方确认;
    2.7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塔式起重机进场安装方案及保障措施提交承租方审核;
    2.8出租方配备塔式起重机司机不少于2人/台,且未经承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
    2.9出租方要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和杜绝一切事故发生以及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偷窃、违章、违法等不良事件,由于出租方原因造成施工中工程、财产、人身伤害(包括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出租方承担。出现安全事故,要按照规定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不得私自隐瞒,并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要求处理;
    2.10出租方提供机械设备应满足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需要,提供24小时服务;如出租方未按约定的质量标准提供出租机械设备或缺少有关设备附件等,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施工,出租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承租方有权扣押出租方的进度款;
    2.11负责租赁物进场、退场工地以外道路的畅通,自行办理运输许可等手续;
    2.12出租方在接承租方终止日后4天内将机械设备清运出场,承租方租用日期终止前一周提前通知出租方,明确塔式起重机退场的具体时间,该时间为承租方租赁终止时间,自收到退场通知之时起3日内将塔式起重机退场拆卸及保障措施方案提交承租方审核;
    2.13基础预埋及附着部分承租方提前2日内电话通知出租方进行预埋,承租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2.14出租方每月对租赁物进行维修和检查两次,检查资料报承租方存档;
    2.15为充分体现与承租方合作的诚意,当业主拨款不及时,出租方自愿集中本企业财力、物力保证工程正常施工,也不会因此影响工程进度。由于出租方不能满足工期、质量、安全等要求自愿退出,按实际发生台班数的50%结算,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但承租方不能因本条而改变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六、质量约定
    7.1乙方安拆塔吊必须资料齐全,必须一次通过验收,安装质量达到合格。
    7.2乙方切实熟悉现场条件和图纸资料,编制切实可行的塔吊安拆技术方案,并要求安拆人员熟悉方案,并监督执行。
    7.3塔吊安装完毕,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对塔吊进行验收,双方验收人员在验收资料上签字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使用未经验收的塔吊。
    7.4乙方严格按照国家和成都市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执行,严格按照塔吊说明书的要求操作。
    7.5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业管理人员,甲方在施工现场须配备专业工程师对塔吊安拆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乙方应及时提出纠正方案并予以纠正,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专业工程师的检查,否则甲方有权下令停工,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未按承租方通知要求的时间、质量、数量提供租赁物而产生影响承租方施工进度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出租方予以赔偿,承租方可以另行选择出租方。
    2、租赁物发生故障修复时间超过4小时,每超过1小时,出租方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500元,租赁物发生故障修复时间每月每台累计超过48小时(含保养时间),每超过1小时,出租方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3、出租方未按承租方要求时间将租赁物运出承租方工地,发生租赁物损失由出租方承担。延迟时间超过3天以上,每延迟1天,出租方将向承租方支付1000元/天的场地占用费。
    4、如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有转让、转租或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同期租金10%的'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
    本租赁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盖章):甲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